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障。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中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基和生命线,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和幸福所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并依靠党的领导。 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人民才能当家作主,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才能有序推进。 依法执政要求党依据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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