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已成为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学术教育基地、政治教育基地、警察培训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十五部委列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试点院校。
【/s2/】四川司法警官毕业去向【/s2/】
毕业后,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和社会需求,将实行双向选择。毕业生可以参加人民警察录用考试,考试合格者录用为人民警察,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同时,可以根据社会需求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一方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作为一所警察院校,毕业生在监狱戒毒机构等政法单位招警中具有明显的专业优势,充分保障了政法系统公务员作为业主渠道的作用。另一方面,学院积极探索就业基地建设,与省内多家政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为毕业生充分就业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