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4月,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中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免费义务教育固定下来,这意味着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9年义务教育。1952年实行小学五年制,后暂停。1958年,教育也有了很大的飞跃,小学五年制再次实施。1960年中央提出缩短学制,小学五年到1982年;高中被缩减到两年,并且一直实施到1962年。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1961年的教学大纲于1962年出版了12年制教材。1970年,按照“学制缩短,教育革命”的最高指示,中学改为四年制,初中和高中各两年,并在部分地区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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