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位本是为了给人民提供方便,但许多自私的人经常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许多急于寻找停车位的车主敢于直言不讳。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商家和个人都不能长期私自占用门前公共停车位或禁止其他车主停车。
如发现【/s2/】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s2/】可直接【/s2/】拨打110【/s2/】或拨打市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S2/】3131731进行投诉【/S2/】。有关情况也可在公安、交警官方微博、微信反映,警方将依法查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占用道路进行非交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使用公共停车位,占用公共停车位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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