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的核心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和持续繁荣为基本目的的社会形态。生态文明强调人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生共存。它追求人与生态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阶段,即工业文明之后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取得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生态文明是对传统文明特别是工业文明深刻反思的结果,是人类文明在理念、道路和模式上的重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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