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条要求“生猪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应当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检疫合格,并附检疫证明”。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加盖检疫印章;不合格产品将按相应流程处理,不会进入市场。不同区域的密封件各不相同,形状各异。有绿色、蓝色和红色的印章。

除了通过检疫检验外,猪肉还需要通过质量检验。品质检验合格的,需要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印章或者加贴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猪肉出厂必须“检疫合格”和“质检合格”。如果其中一项不合格,则根本不允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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