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部刺史是怎样的制度?
刺史的职权,有明确的规定,即“奉诏六条察州”,这六条是:“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即限制地方大族兼并土地,反对其横行乡里。
汉武帝划13个刺史部,大致就是东汉各州的区划,每年定期派刺史大人去体察大众苦乐,父母管的名声等等。后来,在东汉刺史地位提高,基本上成了一个州的核心,而且变成常驻的职务了。经过多代改良,职能收缩变成御史。
汉初省,旋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刺,检核问事之意。
刺史制度的意义
1、故汉武帝建立刺史制度最主要的作用是维护皇权,澄清吏治,缓和阶级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2、汉代刺史制度是一种较为完备的地方监察制度,是维护皇权的有力手段,对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刺史制度在形成和演变的过程中逐渐地方官化。
3、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封建统治。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实行刺史制度,派遣刺史巡行郡县,监察地方官员,及时发现和纠正地方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有效地防止了地方官员的专权和割据。
中外朝制度,刺史制度,察举制,是什么时候的制度
1、选官制:秦朝是军功爵制,汉朝是察举制,隋唐宋元明清是科举制。监察制度:秦朝是御史大夫,汉朝是刺史制度,隋唐宋元是御史台,明清是都察院。
2、两汉时采取中外朝制度和设立尚书台,实行刺史制度和上计制,从而完善了这一制度。
3、(1)三公九卿制:它是秦始皇创立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中的中央行政制度,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组成,其中丞相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御史大夫兼理监察事务,太尉负责管理军事。
4、王莽篡汉建立新朝时期:8—23年 东汉时期:25年—220年 汉光武帝刘秀建立东汉,并开创光武中兴。
刺史制度是哪个朝代
汉代。刺史制度是汉武帝在秦御史监郡和汉初丞相史出刺基础上的独创,是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产物。汉代刺史制度的形成、发展与演变都有着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刺史、州牧的地方官化是东汉政权瓦解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
刺史制度最早出现于汉朝。刺史制度诞生于公元前202年~220年的汉朝,汉代刺史制度是一种较为完备的地方监察制度,是维护皇权的有力手段,对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刺史制度形成在汉朝。更具体是汉武帝在秦御史监郡和汉初丞相史出刺基础上的独创。
是西汉汉武帝时期首创。汉武帝划13个刺史部,大致就是东汉各州的区划,每年定期派刺史大人去体察大众苦乐,父母管的名声等等。后来,在东汉刺史地位提高,基本上成了一个州的核心,而且变成常驻的职务了。
刺史,又称刺使,职官。汉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
刺史是哪个朝代设置的
刺史制度最早出现于汉朝。刺史制度诞生于公元前202年~220年的汉朝,汉代刺史制度是一种较为完备的地方监察制度,是维护皇权的有力手段,对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刺史制度是西汉的。刺史制度是汉武帝在秦御史监郡和汉初丞相史出刺基础上的独创,是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产物。汉代刺史制度的形成、发展与演变都有着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刺史制度的形成、演变与两汉政治休戚相关。
东汉建武十八年(42),依旧制再改为刺史,但只设十二人,州一人,余一州隶司隶校尉,变西汉刺史无固定治所为各有驻地;奏事可遣计吏代行,不复自往。东汉刺史权力逐渐扩大。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
刺史制度内容及作用
1、刺史制度内容及作用如下:内容:刺史监察的内容,即所谓“六条问事”,其内容为:第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即弹劾强宗豪右等社会势力超越法律,欺压百姓等。
2、刺史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地方监察制度。刺史制度是维护皇权的有力手段,对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刺史制度在形成和演变的过程中逐渐地方官化。
3、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4、刺史制度的形成、演变与两汉政治休戚相关。刺史、州牧的地方官化是东汉政权瓦解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汉代刺史制度是一种较为完备的地方监察制度,是维护皇权的有力手段,对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