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的意思
1、管辖的意思如下:指管理,统辖的意思,延伸出去。有法律意义上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其中地域管辖进一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协议管辖。管辖恒定原则:管辖恒定原则是民事诉讼确定管辖的重要原则。
2、管辖的意思是指全面负责管理;统辖。以下是关于管辖的详细解释:基本含义:管辖是指对某一范围或领域具有控制、管理和监督权限的权力或责任。法律层面:在法律上,管辖特指法院对特定案件的审理权和判决权。例如,地方法院通常只对其所在地区的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具有管辖权。
3、管辖:更像是“统领”或“负责”某个区域或事务的意思,它带有一种“权威性”和“范围性”。比如法律上的管辖,就是指某个法院或机构有权处理某个案件或事务。管理:则更侧重于“操作”和“执行”,它包含了一系列的步骤,比如制定计划、执行计划、检查结果和改进措施。
4、管辖是指法律或行政机构对特定地域、案件或事务的权威性和管理权。在法律领域中,管辖通常涉及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权,包括确定哪些案件可以受理、审理程序如何进行以及判决的执行等。在行政管理中,管辖则指行政机关对特定区域或事务的管理权限。在法律层面上,管辖权的确定对于保障司法公正和效率至关重要。
5、管辖是指法院对案件的受理和审理权限。这包括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之间以及同级法院之间对第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以及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之间的分工和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法院的执行管辖范围。
6、管辖的意思是指对某一事务的管理和控制权限的范围。管辖可以涉及不同领域和层面,例如司法管辖、行政管辖、地域管辖等。在司法领域,管辖通常指的是法院对特定案件的审理权限,即哪些法院有权审理特定的案件,这涉及到地域、级别、专门等因素的考虑。
管辖的“辖”是什么意思?
1、“辖”在“管辖”一词中的意思是管理、控制。以下是关于“辖”的详细解释:本义:辖原指大车轴头上穿着的小铁棍,即车轴两端的键,它的作用是管住轮子使不脱落。这种辖通常由青铜或铁制作,形状呈扁平长方形。引申义:由于辖具有管辖、控制车轮的作用,因此后来人们将其引申为“管理”、“管辖”之意。
2、基本字义 插在轴端孔内的车键,使轮不脱落。 管理:~区。~境。~制。管~。统~。直~。详细字义 〈名〉 (形声。从车,害声。本义:大车轴头上穿着的小铁棍,可以管住轮子使不脱落) 同本义 [linch pin] 辖,键也。——《说文》 巾车脂辖。
3、由于辖有管辖控制车轮的作用,后来又引申为“管理”、“管辖”之意,如辖区、直辖、统辖等。
管辖是什么意思
1、管辖是指法律或行政机构对特定地域、案件或事务的权威性和管理权。在法律领域中,管辖通常涉及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权,包括确定哪些案件可以受理、审理程序如何进行以及判决的执行等。在行政管理中,管辖则指行政机关对特定区域或事务的管理权限。在法律层面上,管辖权的确定对于保障司法公正和效率至关重要。
2、管辖是指法院对案件的受理和审理权限。这包括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之间以及同级法院之间对第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以及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之间的分工和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法院的执行管辖范围。
3、管辖的意思是指全面负责管理;统辖。以下是关于管辖的详细解释:基本含义:管辖是指对某一范围或领域具有控制、管理和监督权限的权力或责任。法律层面:在法律上,管辖特指法院对特定案件的审理权和判决权。例如,地方法院通常只对其所在地区的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具有管辖权。
4、管辖的意思是指对某一事务的管理和控制权限的范围。管辖可以涉及不同领域和层面,例如司法管辖、行政管辖、地域管辖等。在司法领域,管辖通常指的是法院对特定案件的审理权限,即哪些法院有权审理特定的案件,这涉及到地域、级别、专门等因素的考虑。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什么意思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法律赋予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权限划分。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明确法院职权分工:行政诉讼管辖制度界定了各级法院以及同级法院之间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确保每个案件都能被适当的司法机构处理。
行政诉讼的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遇到某些特殊情况,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自由裁定的管辖,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若发现自身对该案件无管辖权,应将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发现”既可以是主动发现,也可能是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而发现。
行政诉讼管辖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以下是关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详细理解:目的与考虑因素:便于人民法院审判,排除干扰,公正办案。便于行政机关应诉,保障原告行使诉讼权,便于原告起诉。
行政诉讼案的法院裁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下级人民法院是否对该案件进行管辖的一种制度。以下是关于该制度的详细解释:制度依据:这一制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设置和实施。管辖决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下级人民法院是否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
一般管辖: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政案件通常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这意味着,如果某个行政行为是由某个行政机关作出的,那么与该行政行为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应由该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受理。
(一)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