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有行政拘留权。

行政拘留是指法律行政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时间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警告和罚款处罚不足以处罚。
行政拘留的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拘留,并且期限以1天以上15天以下为限。
2.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阻碍民事、行政诉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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