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由潮阳县、澄海县和南澳县组成。广东省潮汕地区的潮州、揭阳、汕头三个地级市自古属于同一行政区域,古代分属广东的依安县和潮州府,近代分属广东的潮汕和汕头市。1991年12月,原汕头地级市划分为今天的汕头、潮州和揭阳。
夏商周属于百越国,夏商属于海阳国(南瓯国),商朝属于南越国。
秦朝至三国时属揭阳县、南海县。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设立揭阳县,隶属南海郡。自此,潮汕地区有了正式的行政建制。南海县中的揭阳县包括广东省汕头市、潮州市和揭阳市,以及福建省汕尾市部分地区、梅州市大部分地区和漳州南部地区。
金代至清代,属广州义安县和潮州府。
金显和六年(331年),揭阳县分为海阳、潮阳、海宁、遂安四县,隶属东关县。
金九年(413年),据分析东关县设在依安县,秦汉时期的揭阳县设在依安县,县设在海阳县,辖海阳、遂安、海宁、潮阳、赵毅等县。
隋开帝十一年(591年),潮州设在原义安县,州治设在海阳县。潮州府辖海阳、遂安、海宁、潮阳、赵毅和程响六县。
唐朝的制度是从隋朝继承下来的,它仍然被称为潮州。唐朝的潮州管辖海阳、潮阳和程响县,潮州现在是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和梅州大部分地区的一部分。自唐代以来,潮汕凭借其地理优势成为海上贸易的门户。【30】晚唐五代时期汕头北部城区存在灵居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