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整个流程就是“受理居住-发放户籍-制作发放居住证件”。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应当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将受理信息及时传输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收到认证信息后,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制作、核验和签发,申请人凭证书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书。如需换发证书,应在取得新证书时交回原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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