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500总吨以上船舶三级适任证书的,应当完成两年以上航海类专业职业教育或者完成航海类中专以上学历教育。申请三级适任证书者应持有相应航区和船舶等级的值班海员适任证书,并已实际任职满12个月。

2.船长和甲板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的申请人应完成熟悉和基本安全、救生艇筏和救助艇训练熟练、高级消防训练、急救训练熟练、雷达观察和标绘、雷达模拟器训练、自动雷达标绘仪训练等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
3.申请无限航区和近洋航区船舶船长和引航员适任证书的人员应当持有G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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