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三官的权利在不同时期是不同的。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这三个等级的官员都是宰相,相当于现在的副宰相或国务委员。当时虽然有一两个产品,但大多是荣誉称号或头衔,没有实权。
在隋唐五代时期,三公大多是宰相或各路侍卫将领等实职官员,相当于现在的宰相级别。
宋朝的宰相大多是二品甚至一品,三品官员最多相当于国务委员。
在元明时期,所有官职的等级都有相当的提高,所以三品官员只相当于副部级,比如各个部门内部的辅政大臣等等。
在清朝,各部的二把手(侍郎)晋升为二等官员,各地的最高领导人(总督和省长)也是二等(甚至一等)。而一号知府府(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只有四品,相当于现在的正厅级。三品官只能说比现在的副部小,但比正厅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