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隶属于广东省佛山市。

高明区在历史上素有“文风佳县”、“鱼米之乡”、鱼米之乡、山水之乡的美誉。2019年11月14日被生态环境部正式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高明区的历史始于秦朝,隶属南海县。高明得名于汉代。
截至2020年7月,高明区下辖1个街道、3个镇,共77个行政村(社区)。高明区西部和北部以低山丘陵为主,东部和东北部为广阔的冲积平原。高明区属亚热带气候区,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气候温和湿润,无霜期长,受季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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