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第二天是掠夺者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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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剩之神最早见于唐人《玄怪录》卷三:魏之异邦弟、新平郡守裴普、元和五年死于官;长庆初,卫土遇裴,裴炎即今殷官“陇右三川掠使”。“攫取剩余”是一种古老的迷信,意思是人们的收入是预定的,他们将被黑社会掠夺。掌管幽冥的人是“劫剩使”,也叫“劫剩鬼”。盗墓神信仰的传播轨迹可以描述为:从唐末到宋初,盗墓神从一个志怪故事演变为一种神信仰。随着他在宋代文人社会中信仰的扩大,他也被道教列入其神祇家谱,并通过道教进入了时令禁忌,并随着禁忌历法的流行,他更深入地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观念或集体意识。这种信仰从民间进入道教,又从道教回到民间,其传播轨迹是循环往复的。
这当然是德国马克斯·韦伯所说的道教总是将新封的自然神和英雄神据为己有的体现,但这也是民间信仰与正统宗教之间关系的具体表现。由于被掠夺的神灵被列入季节性禁忌日历,他们的信仰将随着禁忌日历的普及而传播得更深更广,并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观念或集体意识。